长春市公安局与长春市中心医院经费包干监管医疗合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服务拟由长春市中心医院提供,申请原因:一是我市医疗机构中只有市中心医院具备成熟的监管羁押病房条件,参照看守所医疗标准设置了相应的病房监护和防护设施。二是我市医疗机构中只有市中心医院开辟专门楼层,按照看守所标准进行了独立封闭改造,配备有全套的门禁、周界控制、视频监控、巡视打卡、防护网栅等安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三是我市医疗机构中只有市中心医院设置有独立的监管医疗专门科室,按照看守所医疗标准配齐了医护人员,具有较丰富的在押人员医疗诊治工作经验。经有关专家论证,一致同意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参与论证的专家有:苏学今,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副教授;朱万安,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主任技师;曹镇洋,吉林省电力医院主任医师。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7月12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讲意见反馈至采购人(联系电话88908337),并同时抄送采购办(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号,联系人冷月,联系电话-89865658)。
2019年7月12日